各科(队)、居委会:
根据《保卫处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之规定,现就做好我处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组长:陈鹏
副组长:杜玉宝、唐洪伟、李欢
成员:各科室随机抽选1人组成,抽选评委对本科室考核实行回避制度。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月4日(暂定)
地点:保卫处四楼会议室
三、考核内容
(一)科室考核
1.日常基础工作(15分):制度建设、业务工作档案资料、工作台账、值班记录、劳动纪律、工作作风、会议制度、宣传报道等。
2.重点工作(60分):各科室岗位职责工作;保卫处报送到学校的目标任务涉及该科室工作内容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等。
3.创新工作或特色亮点工作(20分):科室工作上有创新,或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有特色、有亮点,且在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或居民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效。
4.工作建议及下年度工作计划(5分):对加强和改进本处或科室工作的建议和想法,下一年工作计划。
(二)突出贡献个人评选
旨在表彰在党建、宣传、日常工作、应急处突、服务师生、文明创建、校庆等单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处科长不参与评选。由个人提交先进事迹材料(图文形式,字数不少于800字,明确具体事迹和申请类别),各科室审核推荐,考核小组审定后确定人选名单。
四、考核程序
考核按照自查总结、综合考核、数据汇总、结果审定等程序进行。
(一)自查总结(2023年12月20~28日)
1.各科室根据《保卫处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对照2023年度目标任务逐项自查并打分,写出自查总结,准备支撑材料。
2.12月28日下午5:00前,各科将自查评分表、自查总结、汇报PPT传至办公室;将自评报告、自评分表和支撑材料送至四楼会议室。同时上报突出贡献个人书面申请材料。
(二)综合考核(2024年1月4日)
1.查阅档案资料。考核组查阅各科支撑材料和突出贡献个人申请材料并进行评分,该项评分占权重40%。
2.听汇报。各科进行工作汇报(按抽签排序、PPT形式汇报,不建议全程播放视频),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同时推荐并介绍本科室突出贡献个人基本情况,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评委根据汇报内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平时工作状况等进行最后核定评分。该项评分占权重60%。
(三)综合评议,公布考核结果
1.考核小组对考核的情况进行汇总和综合评议,并经处务会审定,确定各科室最终考核等次,予以公布。
2.突出贡献个人评选结合本人申请材料和各科室推荐介绍情况,审定最终人选。
五、考核等次评定及奖励
1.科室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积分前三位)、合格两个等次。
2.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科室予以全处通报表扬,同时根据科室人员数量增加先进个人评优名额1—2个。
3.突出贡献个人名额单列并予以处内表彰。
保 卫 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