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属各科(队)、居委会:
为强化保卫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保卫力量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师生报警、求助得到及时妥善处置,更好维护校园秩序和平安,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处内值班管理、规范接处警工作流程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及时间规定
1.实行保卫人员每周轮流值班制。每天一名处领导带班、两名保卫人员(值班表上每班排名在前的为主班、次之为副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同时在岗值班,其中主班为第一责任人。值班安排由处办公室每月制定张贴。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主班值班至23:00后,在无警情情况下回家待勤;副班值班至次日8:00(24:00后在值班室值睡班)。正常上班期间的警情处置工作由相关科(队)承担。
3.值班人员轮流进餐,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值班要求及纪律规定
1.值班人员应在处值班室值班,确保随时有效接听值班电话或无线联络,接、出警后,值班人员应将出警情况及时反馈报警单位或人员。
2.值班人员因出差、事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可自行与其他人员(值班表上参与值班的人员)进行调换并向带班领导报备。
3.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如脱岗、找无关人员顶班、值班记录不清晰等情况的,扣发值班人员当班津贴,科长在周例会上作检讨;上述违纪情况达两次的,扣发值班人员当月值班津贴并通报批评。
4.值班期间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带班处领导原则上在办公室值班,负责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调动全处各科室人员参加警情处置工作;出现重大情况,带班处领导应到现场指挥并向处长或分管校领导汇报。
6.值班情况由带班处领导负责检查,检查结果在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
三、值班人员接、处警流程
(一)监控中心接处警及指挥调度流程
1.监控中心受理正在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各类求助(投诉)、突发事件或案件等。
2.监控中心人员接听来电须认真规范,对各类报警及求助进行书面登记,问清并记录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所反应案(事)的时间、地点、原因、趋势、结果及涉案(事)件相关人员信息。
3.监控中心人员要迅速判断案(事)件的类别、性质,进行指挥调度;非警情类信息的,直接回复来电人员相关处理办法。
4.监控中心人员根据警情,指令处值班人员接警,同时呼叫校卫队巡逻人员出警;正常工作时间发生的警情,指令相关业务科室接警处理。对重特大警情,及时报告处领导并通报业务科室负责人。
5.监控中心人员要配合警情处置,调看相关监控视频,给予现场协助,了解案(事)件处理结果并登记。
(二)消防控制中心接处警及指挥调度流程
1.控制中心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楼栋值班人员到现场查看,确定是否火情或误报。
2.控制中心人员接到火情电话后,指令处值班人员出警,同时呼叫校卫队巡逻人员出警。对重特大火情,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报告处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
3.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协助配合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4.做好火情火警详细记录,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趋势、过程、原因及处置结果等。
(三)处值班人员接处警流程
1.处值班人员是当日接处警负责人,认真接待来访,受理校园内的各类警情和求助,其出警车辆由校卫队巡逻车辆负责。
2.值班人员要迅速判断警情类别、性质,并到现场根据不同案情予以处置。如警情需要,可指令相关业务科室备勤人员出警(盗窃、打架斗殴、纠纷由治安科负责;交通拥堵、门岗纠纷由校卫队负责;火情及火险由防火科负责;传教、反动标语由政保科负责;小区物业及邻里纠纷由居委会负责)。
3.属重特大刑事、治安类案件的,保护好现场,值班人员或当事人通知公安机关出警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重大事件须同时向处长报告。
4.一般刑事、治安类案件的,保护好现场,值班人员或当事人通知公安机关出警处理,值班人员协助处置并报带班领导。
5.一般治安案件、纠纷类事件,值班人员负责调查、调解及相关处理,如涉及学生,应通知相应辅导员老师到场协助处置。
6.涉及火情、交通、政保等警情,报带班领导并通知业务科室人员到场处置;求助类警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置。
7.值班人员视当日警情情况,以简讯形式发送带班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8.值班人员须及时将警情处置情况向监控中心人员进行反馈。
9.值班人员须做好当日值班记录,对每起警情进行书面登记,记录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对当天出警处理情况要有清晰的反映。当班期间尚未处理完毕的警情及资料,值班结束后须及时移交业务科室。
附:三峡大学保卫处接处警工作流程图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