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峡大学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三峡大学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及党支部评优办法》。
一、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
(一) 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及权重
机关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考核由支部基础工作、支部建设工作、支部工作加减分项三部分内容组成。每年年初机关党委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发布本年度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表,明确考核具体内容。
支部基础工作权重60%;支部建设工作权重40%。加减分项的分值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认定。
(二)党建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1、支部基础工作、支部建设工作两项由考核组进行评分。年底由机关党委组织成立考核组,集中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对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组集中讨论后评委进行评分。考核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考核所得平均分为本项考核最终得分。
2、支部工作加减分项由考核组进行认定。加分项目由支部提供材料,机关党委组织考核组进行认定。减分项由机关党委根据工作统计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党校办、纪委、组织、宣传、人事、保卫、工会)提供的材料进行认定。
(三)党建工作考核等次确定
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机关优秀党支部评分办法
机关评选优秀党支部综合考虑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及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进行评分。其中党建考核得分占60%,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占40%。
单位及人员年度内有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责任制、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师德师风等“一票否决”事项的,或党建工作考核没有达到合格等次的,党支部不能评为优秀。
机关党委按照30%的比例表彰优秀党支部,并按照学校党委规定比例推荐表彰校级优秀党支部。
中共三峡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