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队)、居委会:
根据学校2023年暑期休假(轮休)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处暑假休假(轮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7月15日起,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可安排轮休,休假(轮休)至8月29日结束,8月30日恢复正常上班,队员轮休一般不得超过16天;社区工作人员作息按政府相关要求执行。
2.暑假期间,各科须按相关任务要求合理做好工作部署,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3.轮休前,各科须对办公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暑期安全。
4.轮休期间所有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科(队)长外出(指离开宜昌城区)须报处长同意方可出行。
5.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科室轮流值班务必落到实处,对督导抽查中发现的脱岗、缺岗等违纪情况,开学后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6.轮休期间,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得发生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7.暑期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若有重大事项须及时向分管处领导报告。
请各科将轮休值班安排表报分管领导签字后于7月8日上午12:00报办公室备存。
保卫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