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队)、居委会:
根据学校2024年暑期休假(轮休)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处暑假休假(轮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7月6日起,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可安排轮休,休假(轮休)至8月28日结束,8月29日恢复正常上班,队员轮休一般不得超过16天;社区工作人员作息按政府相关要求执行。
2.暑假期间,各科须按相关任务要求合理做好工作部署,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科室职能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工作水平;要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
3.轮休前,各科须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责任到岗、到人、到位,确保暑期安全;要对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提醒,不得发生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4.轮休期间所有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请、销假流程和制度,科(队)长外出(离开宜昌城区)须报处长同意方可出行。
5.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和规定,接待师生报警求助,热情细致,接处警应迅速及时;科室轮流值班务必落到实处,对督导抽查中发现的脱岗、缺岗等违纪情况,开学后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6.轮休期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带头转变作风,持续纠正“四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请各科将轮休值班安排表报分管领导签字后于7月5日上午12:00报办公室备存。
保卫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