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暑期休假(轮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科(队)、居委会:
根据学校2025年暑期休假(轮休)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处暑假休假(轮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7月5日起,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可安排轮休,休假(轮休)至9月4日结束,9月5日恢复正常上班,队员轮休一般不得超过17天;社区工作人员作息按政府相关要求执行。
2.暑假期间,各科须按相关任务要求合理做好工作部署,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科室职能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工作水平;要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
3.轮休前,各科须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责任到岗、到人、到位,确保暑期安全;要对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提醒,不得发生酒驾、赌博、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行为。
4.轮休期间所有人员须保持通信畅通,严格遵守请、销假流程和制度,科(队)长外出(离开宜昌城区)须报处长同意方可出行。
5.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和规定,接待师生报警求助,热情细致,接处、警迅速及时并做好记录;科室轮流值班务必落到实处,对督导抽查中发现的脱岗、缺岗等违纪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6.轮休期间,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集中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打牌和赌博专项整治等相关要求,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请各科将轮休值班安排表报分管领导签字后于7月3日上午12:00报办公室备存。
保卫处
2025年7月1日